日照岚山检察院探索实施公益诉讼诉前公开听证

来源:齐鲁网

作者:臧一文 通讯员 刘新华

2018-03-28 09:15:03

齐鲁网日照3月28日讯 3月27日,从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利益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制定出台《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办法》,切实推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健康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等诉前程序的监督作用。

该《办法》规定,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由检察机关组织,在听证监督员、被建议行政机关代表、被侵害人代表、知情群众代表、人民法院等相关人员参与下,依据检察建议内容、行政机关回复、行政机关现场意见及履职证据、专家意见等资料信息,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公开听取评议意见的活动。

《办法》指出,公开听证实行听证会制度,由听证主持人、听证监督员及其他听证参与人等组成。听证监督员一般聘请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行业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联络员担任,特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可以邀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参加,必要时也可以邀请人民法院派员参加。

《办法》要求,公开听证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必要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公开举行;听证相关人员对在听证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保密事项应予以保密;确保公开听证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办法》强调,案件公开听证应主要围绕检察建议内容、行政机关法定职责、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事实、侵害后果、相关证据、行政机关的履职情况、被破坏社会关系的修复情况等方面进行,广泛听取听证监督员及其他听证参与人评议意见。听证结束后,案件承办人根据听证情况,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予以审查并作出审查终结意见,根据办案程序,报分管检察长批准后,区分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闪电新闻记者 臧一文 通讯员 刘新华 日照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