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

来源: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作者:

2017-11-01 16:22:11

编者按:为生动记录全省上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山东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出新步伐的历史进程和辉煌成就,根据省委领导同志指示精神,以文字、图表、影像为主要呈现方式,策划“奋力走在前列——山东改革发展大事纪录工程”,忠实记录、全景展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攻坚工程,既着眼解决目前全省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全省转型发展的短板瓶颈,又着力谋划长远,为山东未来发展布局谋篇的规划思路和进展成效。通过记录历史、展示成就,为我省留下一批可载入史册的珍贵资料,为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积极借鉴,为加快推进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奋力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营造浓厚氛围。

以下为2017年9月7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的消息: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安委〔20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作用。各地区要以学习宣传《规划》为契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高效规范的《规划》实施组织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于《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地方各级政府要专题进行研究,进一步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形成合力。

二、细化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各地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中涉及的各项重点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时限,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实施规划重点工程。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规划》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持续加大对分管行业领域的督促指导力度。

三、持续加大考核评估力度。各地区要建立《规划》实施的目标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因地制宜制定实施考核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优化调整各项工作,确保《规划》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

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pdf